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黄桂风)9月17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对5名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9月15日晚,该支队在儋州市开展酒驾整治统一行动,全力维护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当晚20时30分,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随警参加行动,在那大城区夜电酒吧路段检查点看见该支队采取错时执勤,夜间巡查、设卡等方式集中整治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把过往的客车、小型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利用酒精检测棒、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及违法停车、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防、严管、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

  17日,记者从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9月15日晚被查处的5名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分别为:

  黎某振驾驶琼C2KX**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225国道夏日路段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处。经检测,黎某振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7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朱某驾驶琼FN30**号牌小型客车,行驶至乌那线万福东路路口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处。经检测,朱某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45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赵某金驾驶琼F718**号牌小型货车,行驶至 225国道夜电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赵某金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1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邱某室驾驶号牌为琼C239**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225国道国税路段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邱某室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17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赵某驾驶粤SH80**号牌的小型货车,行驶至 225国道225国道夏日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赵某静脉血中乙醇含量为97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9月17日,在鉴定结论作出后,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该支队依法对黎某振等5名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人员作出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他们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