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记者从海南省商务厅获悉,近日海南省出台七条措施促进消费,其中,在鼓励汽车消费领域再出新政策。

  加大支持购买新能源汽车力度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购买新能源汽车者,不受1.5万辆的总量限制,均奖励1万元/辆。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

  适量增加小客车增量指标

  2020年9月至12月,在每月1万个增量指标的基础上,每月再激活2万个过期指标进行摇号。

  适当放宽购车对象限制

  经海南省“两重一大”会议和海南省、市(县)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在海南省投资的企业,依据在海南实际投资额获得相应指标。在海南省已购买房产、名下没有海南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的个人,凭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和不动产权登记证,获得参加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资格。

  鼓励销售企业加大促销力度

  对全年销售增速超过海南省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增速,销售额前10名的海南省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促销活动资金补助。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按时完成年度充电设施建设任务,完善“充电桩进小区”建设审批流程,推动换电模式发展,提升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能力。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海南省销售汽车同比减少38.6%。二季度,海南省出台促进汽车消费临时性措施后,海南省汽车销售量逆势上扬,1-9月总体实现正增长。新的促进汽车消费措施是落实国家促消费月政策的具体举措,也是方便群众选购车辆的期望,随着新政策的实施,海南省汽车消费将迎来新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