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经复查确认,海口市、琼海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据悉,为全面展示文明城市创建丰硕成果,示范带动各地推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央文明委今年评选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并对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进行复查。经过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媒体集中公示、组织综合测评、确定入选城市等评选办法和程序,最终有133个城市进入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151个城市经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会议同时表彰了“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获得集体。我省三亚市吉阳区博后村等30个村镇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海南英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3个单位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黄变家庭等8户家庭获评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海南师范大学等10所学校获评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昌江黎族自治县获评第六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杨华等4人获评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