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15时46分,海口市美兰区龙岐村一施工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立即调派灭火力量到场处置。据了解,这起火灾燃烧物质为挤塑板和部分安全网,过火烟熏面积300余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焊割工人李某某在3号楼2单元5层实施焊割作业时,防范措施不到位,不对周边可燃物进行清理,导致火花掉落地面,引燃放置的挤塑板等可燃、易燃物并蔓延成灾。李某某因气焊作业过失引起火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救援支队依法将李某某移送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对李某某做出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事故发生后,为树牢施工单位安全理念,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12月7日下午,由海口市住建局牵头开展“12.3”火灾现场警示会,消防救援支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及施工单位等参加会议。会上,施工单位安全员就“12.3”工地火灾进行通报教育。消防救援支队高级工程师杨云通报了近几年工地火灾案例教训,提醒施工单位注意施工以及生活中应注意的消防安全事项,并要求施工单位要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施工工地现场消防安全应落实以下要求: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工种施工单位具体责任和义务;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电焊、气焊烧割等明火作业应严格落实动火审批手续,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过程中应使用接火斗,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落实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管。

  二是排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施工现场人员严禁吸烟,电气线路敷设应按照规范要求,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易燃可燃装修材料进场后应分类存放,在挤塑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上方或周边进行明火作业时,应使用不燃材料对易燃可燃材料覆盖,与火源进行隔离。

  三是规范设置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规范设置临时消防水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同时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的能力。

  住建部门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提高建筑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