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新网海南
来自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1日消息:海南东方男子梁某谎称可以帮忙购买某林业局护林员的工作指标,骗取二人“指标费”共计7.5万元。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5万元,与前罪(诈骗罪)合并执行,决定对梁某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6.5万元;已追回的诈骗所得9000元发还给被害人;继续追缴其诈骗所得。梁某上诉后,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1月,梁某向蔡某谎称有两个护林员工作指标,一个指标卖3万至4万元,并问蔡某“有没有人想当护林员”。蔡某将此消息转告罗某,罗某又转告其外家哥杜某。罗某经与杜某商议后,决定各买一个工作指标。1月3日,蔡某通知罗某、杜某带钱到其家里,与梁某商量购买护林员工作指标事宜。经蔡某介绍,罗某与杜某在蔡某家中认识了梁某。后经商谈,罗某、杜某二人同意花7.5万元向梁某购买两个护林员工作指标,并当场给付现款3.4万元给梁某,同时承诺过后再交余款4.1万元。当日,罗某、杜某二人以不了解梁某为由,让蔡某向其出具“欠条”。
1月6日,罗某、杜某通过自助银行向梁某提供的账户转入4.1万元。当日,梁某通过银行ATM机和柜台取出上述款额,蔡某向罗某、杜某二人出具了“欠条”。梁某收取了7.5万元后,并没有帮罗某、杜某办理护林员的工作。至案发时,也没有退还7.5万元给罗某、杜某。
另查明,梁某曾因犯强奸、盗窃罪,于1983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1991年刑满释放;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2008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0年刑满释放;后因犯诈骗罪(前罪),2019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现在监狱服刑。
一审法院认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罗某、杜某7.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梁某有前科,本案系前罪判决遗漏的犯罪事实,且该犯罪事实为梁某在前罪判决宣告以前实施,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的,属于漏罪,应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的规定,与前罪实行数罪并罚,合并执行,遂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