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计思佳

  海南日报记者12月24日从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秩序,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城乡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加强对违法建筑和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防控、查处力度,该局起草了《海口市违法建筑和乱占耕地建房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乱占耕地建房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占用耕地违法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8种情况。

  为加强举报人积极性,该征求意见稿拟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举报线索同时具备:举报内容客观真实;违法行为主体明确,发生地点位于海口市辖区内;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或被媒体曝光;举报人配合调查核实相关举报信息;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等4个条件的,由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每条线索1000元的标准,给予举报人奖励。

  此外,举报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具备以上4个条件,且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奖励10000元。

  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多次举报且内容相同的,计为1条举报线索,按照受理平台的受理时间顺序奖励第一举报人。

  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计为1条举报线索,由联名者代表领取奖金。举报事项有交叉的,按单项最高额奖励,不重复奖励。

  举报人应当通过12345海口市民服务智慧联动平台(以下简称“受理平台”)实名举报,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及有效联系方式,被举报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违法建筑位置或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生地点,违法基本情况等信息,同时提交能够初步证明违法行为的证据。举报人认为国家公职人员在防控、处置违法建筑和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在举报违法行为时一并提供涉嫌违法违纪国家公职人员的姓名、所在单位和违法违纪基本情况等信息。

  公众可以在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将反馈意见发送hkcg417@163.com邮箱。

  原标题:最高奖1万元,海口拟出台违法建筑和乱占耕地建房举报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