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获悉,该局日前对位于三亚市天涯区育新路、水城路旁工地存在的扬尘污染行为,各作出罚款50000元、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今年5月26日,天涯区执法人员在巡查管控中,分别发现辖区育新路加油站旁工地(三亚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域调蓄工程项目)项目工地内的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地的施工现场,存在施工人员未采取密闭式防尘网覆盖等防尘降尘措施的违法行为。

  随后,执法人员发现天涯区水城路旁工地(三亚凤凰水城D区项目四期A组团D-08地块11#、12#住宅楼及整体地下室工程)正太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建筑工地的施工现场,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施工人员未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密闭式防尘网覆盖等防尘降尘措施的违法行为。

  日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依法对该以上两家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被处罚人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被处罚人分别处50000元、20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