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州海峡南岸推行客滚运输黑名单管理
11类违规行为将限制过海
为加强琼州海峡轮渡运输通道的安全管理工作,8月27日,海口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和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机辆轮渡段,共同发布《琼州海峡南岸客滚运输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按照《规定》,琼州海峡南岸建立客滚运输黑名单管理系统,违反规定的旅客、司机和车辆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系统,被列入对象将实施服务限制。
据了解,乘船过海的旅客、司机(含所驾车辆)出现违反客滚运输安全生产、扰乱生产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和违反公共卫生防控规定等行为之一的(见上图),均认定为黑名单行为。
按违规或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黑名单进行分级管理,分为一级黑名单、二级黑名单和三级黑名单,一级为黑名单最高等级。出现上述(一)至(三)中所列行为的列入一级黑单管理,出现上述(四)至(八)行为的列入二级黑名单管理。出现上述(九)(十)行为的列入三级黑名单管理。
列入黑名单的旅客、司机及车辆,实施限制服务,即秀英港、新海港和南港均对限制对象不提供过海服务,违规旅客、司机和车辆的信息三港将同步录入限制和同步解除,即服务限制期限一致。其中,一级黑名单第1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6个月,车辆限制服务15天;第2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12个月,车辆限制服务3个月; 3次以上(含3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2年,车辆限制服务1年。二级黑名单第1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2个月,车辆限制服务10天;第2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3个月,车辆限制服务15天; 3次以上(含3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4个月,车辆限制服务1个月。三级黑名单第一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15天; 2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1个月; 3次以上(含3次)违规的,人员限制服务2个月。
人员违规行为如被认定为后果极其严重、行为特别恶劣的,新海轮渡和铁路轮渡在处理时,不受违规次数限制,可直接按分级中最高处罚进行顶格处理。旅客、司机接到被限制服务通知后,若对被限服务处理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黑名单处理通知后向企业相关提出申诉。旅客、司机提出申诉期间,不影响限制服务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