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限费医疗”新政策
办实事解民忧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为进一步引导患者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就医,改变大医院病号扎堆的情况,我省计划在琼海、万宁、陵水、昌江四市县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级医院住院“限费医疗”。根据这项新政策,参合农民在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条件下,在县(市)域内乡镇级医院住院时,超出起付线外的基本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琼海已于9月15日在全省率先推行该政策。
患者办理医疗费报销事宜
“限费医疗”引导百姓在基层医院看常见病
据了解,近年来虽然我省不断加大投入,改善乡镇级医院的软硬件条件,提高诊疗服务水平,但随着市县级医院、省级医院的同步发展,乡镇级医院(含社区医院)接诊量所占比例仍然偏低。部分患者一有病就往大医院跑的情况仍然存在。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引导参合农民常见病、多发病在乡镇级医院就医,在借鉴其他省份有益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省决定在琼海、万宁、陵水、昌江等四市县,率先在乡镇级医院开展新农合农民住院“限费医疗”改革试点,取得成效后再逐步全面推广。
省卫生厅农卫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乡镇级医院住院推行“限费医疗”的付费模式,是指参合农民在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条件下,参合农民在县域内的乡镇级医院住院时,缴纳规定的起付线后,其基本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即起付线外全报销的免费模式)。目的是通过直观的优惠政策,充分考虑参合农民的需求,合理引导需方就医,并对供方进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控制医药成本,促进分级医疗局面的形成,逐步实现医疗机构自我约束机制的一项付费方式的改革。
“我们希望通过这项政策,将医疗费在1000到2000元的一部分参合患者,引导到乡镇级医院就诊,较为严重疾病在市县级医院就诊,重大疾病或疑难杂症到省一级医院就诊。”省卫生厅农卫处相关负责人说,“限费医疗”的实施将有利于引导更多患者就近在基层就医,超出起付线的基本医疗费用,100%报销,高于现行乡镇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也能给患者带去实惠。
多项措施确保“限费医疗”顺利实施
对于如何避免超出起付线部分全额报销,可能带来的住院病人激增的情况。农卫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接下来各市县在出台方案时,会对操作流程做进一步的限定,确保“限费医疗”顺利实施。
按省卫生厅的要求,各试点市县要通过新农合信息平台,对近四年来全县各级医院住院人数、住院流向和医药费用支付情况进行认真研究、测算分析,综合考虑乡镇级医院实行限费医疗后全县住院人次、费用增长可能发生的变化,反复对比,确保试点可行。同时,在新农合基金安全的基础上,要科学合理确定乡镇级医院就医“限费医疗”的补偿模式和标准,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要考虑门诊统筹受益面,避免因住院政策调整导致门诊病人挂床、门诊转住院人数猛增情况的发生。
“各市县卫生部门,将对乡镇医院进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保证新农合基金安全,同时也要对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绩效管理,确保他们提供服务的积极性。”
琼海在全省率先推行“限费医疗”
9月15日,琼海市卫生局出台了《琼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乡镇住院限费医疗实施细则》,在全省率先推行新农合“限费医疗”政策。政策规定,9月15日起,琼海参合农民在琼海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及农场医院住院,超出150元起付线,可享受住院全报销待遇。
昨日琼海市卫生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琼海市参合农民在市内乡镇及农场住院时,缴纳规定的150元起付线金额后,其新农合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100%报销。报销补偿范围包括琼海市新农合公布的基本药物费、一般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内置材料费等。各乡镇及农场医院15日实施这项政策以来,到目前为止运行良好。
“重大疾病,乡镇医院无诊疗能力,还只能去县级以上医院看,常见病在新政出台后,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琼海市逐步加大新农合惠民力度,镇级卫生院的住院规定报销此前为90%,再到如今的100%。
记者罗安明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