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一名女子过度生气瘫倒、抽搐,不能反抗时被人猥亵。案发后,公公被公安人员抓获。
犯罪嫌疑人张健(化名)平日在矿厂打工。张健回忆,6月2日上午8时30分左右,他和朋友在当地小吃部喝了两杯白酒后到南口前办事,之后回到原地继续喝酒。“回到家后,儿媳妇小玉对我说,你儿子没上班,快找找他吧。我当时想,儿子肯定在网吧,我把他找回来说了几句,他当时生气关上门就走了。我当时也喝得迷迷糊糊,看见儿媳妇被气倒躺在卧室的地上。”
张健连喊小玉发现她没有任何反应,将其抱到床上并盖上一条毛巾被,张健见小玉仍处于昏迷状态,给小玉嘴里放了几颗救心丹,并坐在床边陪护。
意想不到的是,喝多酒的张健对儿媳妇小玉起了“贼心”……“之后我跑到客厅的凳子上睡着了,下午3点左右,醒来之后发现小玉已经不在家里了,我上班后警察找到了我。”张健忏悔说,“我现在很后悔,我对不起儿子,更对不起儿媳妇。”
经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健违背妇女意志,在被害人没有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张健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北国网、辽沈晚报特派抚顺记者 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