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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实施仍存交通乱象 电动车闯红灯现象依旧

A-A+2014年3月3日08:11海口网评论

  海口网3月3日消息 (海口晚报记者赵莎)《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针对部分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大幅提高了处罚力度。然而记者连日来走访发现,乘车人不系安全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依然十分普遍。对此,交警部门表示,3月1日至7日,将集中警力查处一批突出违法行为。

  ■变化

  新规加大处罚力度

  调整后的《办法》中,针对部分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的突出“交通陋习”大幅提高了处罚力度。例如,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翻护栏的,或在机动车道内穿行,兜售、发送物品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电动车逆行、闯红灯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均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但《办法》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节轻微,自愿接受教育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可以免于处罚。

  ■目击

  交通乱象依然突出

  3月1日、2日两天,记者走访了龙昆南路、南沙路、红城湖路、龙华路等市区主要路段,发现各类交通违法现象依然突出,部分市民依然我行我素。3月1日中午,红城湖路琼山党校公交站附近,多名行人在横穿马路,有的家长甚至牵着孩子的手在车流中穿梭,“走斑马线太远了,这样省事,没人罚款。”当记者问及为何要带着孩子横穿马路时,陈女士如是说。

  3月1日晚高峰,龙昆南路大转盘处,不到5分钟,就有10余辆电动车闯红灯。“有些电动车根本就无视红绿灯,只要没有车辆经过,他们猛踩油门就窜过了路口。”家住皇家花园的胡先生称,他看到了媒体报道的我省实施新交规的消息,但新规实施第一天赶上了周六,在没有交警大力查处的情况下,各种交通乱象还是普遍存在。

  记者走访中还发现,很难在斑马线处看到电动车车主下车推行的情况。3月2日上午,龙昆北路与龙华路交叉口处,红灯亮起时,电动车主均坐在车座上等待,而绿灯亮起时,多数车主都是直接加油门穿过路口,极少有车主下车推行的。“电动车还是挺沉的,推着嫌累。”一名电动车车主抱怨道。

  同时,记者还在多个路口看到,行人在车流中推销产品、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少市民对实施的《办法》中新增的违法项目并不了解。

  ■建议

  加大宣传查处力度

  对于新规实施后交通乱象依然突出的情况,市民建议,还是要加大新规的宣传和查处力度。“《办法》出台后,对于一些市民生活中司空见惯的违法行为提高了处罚力度,这是个好事,但是身边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具体的规定,建议交警部门通过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还要加大查处力度,只有动真格,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市民吴文文说。

  “出台新的规定固然好,但关键还是每个人都知晓并记在心里,《办法》实施两天了,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并没有因此减少,这还需要相关部门采取更加有效的宣传和整治措施,只有让每个人都提高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才能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的出行环境。”市民顾丽梅称。

  ■交警

  集中整治违法行为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为广泛宣传贯彻《办法》,省交警总队决定于3月1日至7日在全省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宣传周活动。期间,全省交警将集中警力,广泛开展法规宣传、文明交通劝导和突出违法行为整治。

  宣传周活动期间,全省各地交警将集中警力查处一批突出违法行为。整治重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过街不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不服从交通警察现场指挥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在机动车道内穿行、发送物品,电动车逆行或划有机动车道不在机动车道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机动车涉牌涉证和高速公路各类突出违法行为;机动车超速和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农村地区的突出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海南省交警总队派出五个工作组到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文昌等地督导统一行动。各地交警将邀请新闻媒体现场宣传报道整治行动,曝光各类突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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