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岁的河南女子赵某,同有妇之夫袁某交往并为其生了一个儿子。孩子已经7岁,但袁某仍没离婚。为争名分,赵某开车带着煤气罐撞向路边电线杆。昨天上午,赵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赵某在法庭上哭泣。
>>检方指控
欲引爆车内已开启的煤气罐
据指控,去年10月10日11时许,在朝阳区崔各庄乡善各庄西站公交站附近,赵某酒后开着一辆E200红色奔驰轿车,撞向路边电线杆,欲引爆放于车内已开启的煤气罐。被抓后,经检测,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75毫克。
公诉人认为,赵某作为成年人,欲引爆煤气罐自杀,其行为已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人称,赵某在笔录中多次说要引爆煤气罐,事发现场她的车头也被撞烂。公诉人表示,依照法律规定,赵某的行为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但念其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院判处其3至5年有期徒刑。
>>庭审现场
“当时喝多了,什么都不知道”
在接受法庭询问时,赵某哭着辩解:“当时是喝多了,我什么都不知道。”
赵某供述称,去年10月10日上午9时许,和男友闹矛盾的她送儿子上学后,拨打110,让警察帮忙找其男友。电话中,她跟110的接线人员说,如果警察不管,她就引爆煤气罐自杀。
打完电话,赵某开车回到地库,她从后备厢搬出煤气罐放到副驾座位上,打开煤气要自杀。“我拧开了煤气罐阀门”,赵某说,她不想在小区里自杀,于是将车开到善各庄西站公交站处,“这时我又想到了儿子和男友,于是再次拨打110,让警察帮我寻找男友。”赵某说,110接线人员仔细询问了她的位置,说马上出警,“在警察来之前,我喝了一瓶伏特加,再加上因为和男友吵架已经两天没吃东西,当时一下就晕了。”警察到后敲其车窗,赵某称男友在当天12点前不到就引爆煤气罐。后来,她开车向路边的电线杆撞去。
赵某的律师对案件的定性提出异议,他认为赵某的行为是犯了危险驾驶罪,或者涉及寻衅滋事罪,希望法庭从轻判决给予缓刑。该案未当庭宣判。
>>庭后追访
“如果清醒绝不会这样做”
赵某今年31岁,男友袁某42岁,江西九江人。9年前两人认识,半年后住在一起,之后生了一个儿子。
赵某说,袁某总说要离婚,她就一直等着。到了2013年的春节,心灰意冷的她提出分手。没想到,袁某来到她老家,当着其亲友的面给她跪下,说给他半年时间一定离婚。赵某称,已经等了这么多年了,那就再多等半年吧。
此后,亲友不断给赵某打电话问什么时候结婚,可是到了2013年8月,袁某也没有娶她的意思。再三追问下,袁某说老婆不同意跟他离婚。“现在特后悔,如果当时清醒,绝不会这样做。”赵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