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最高检公布,今年1-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2245件,3073人,重特大案件1270件,占到立案总数的56%;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37人,其中有17人是地厅级的干部。与去年同比此类犯罪的立案侦查的件数、人数都分别上升了10%和12%。编者盘点了近五年来,本网报道过的涉案金额过亿的“巨贪”,他们大多数被判处死缓和死刑,而且多人已经被执行死刑。现将这些案例重新整理,以飨读者,望后人引以为戒。
姓名:李培英
职务: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
涉案金额:法院认定李培英犯受贿罪和贪污罪,其中受贿2661万余元,贪污8250万元。
处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下场:2009年8月7日,在山东省济南市被执行死刑。
姓名:许迈永
职务:杭州市原副市长
涉案金额:法院认定许迈永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其中受贿1.45亿余元,贪污5300万余元。
处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下场:2011年7月19日,被执行死刑。
姓名:马俊飞
职务: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
涉案金额: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超过1.3亿元。
处罚: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姓名:陈同海
职务: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涉案金额: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573亿余元。
处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姓名:姜人杰
职务:苏州市副市长
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857亿元、港元5万元、美元4000元。
处罚:被判处死刑。
下场:2011年7月19日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