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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20年宅基地被确权给他人 国土部门拒更正

A-A+2014年5月16日08:46人民网海南视窗评论

  “我家的房子已经建好居住了20多年,但因为工作人员失误把土地确权给了别人,要求国土部门重新确权,但拖了三年多时间也没结果。”今年62岁的符波老人是万宁市长丰镇马坡村十九村民小组的村民,1980年代,经当地政府批准,他和自家另外两个兄弟在申请的宅基地上建起了房屋。但2011年他们兄弟三人却被马坡村二十村民小组诉至法院,称他们所建房屋占用了自己的土地,要求他们拆除房屋。

  记者了解到,在接到符波三兄弟的反映后,长丰镇政府曾致函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称当年对争议土地确权过程中存在失误,要求国土部门重新确权。但万宁市国土部门5月1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关于该块土地的重新确权还要“再等等”。

  建房居住20多年后被诉侵权

  符波老人告诉记者,1983年6月,由于家里兄弟多,住房困难,他的兄弟符宁、符海向当时的马坡乡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将马坡乡二十队入口路西面、当时属十九队耕作的土地作为其三兄弟的宅基地。1984年到1987年,这一申请先后得到了当时马坡乡政府和长丰镇政府的批准。随后,他们三兄弟在宅基地上围起了院子,建起了三间瓦房和槟榔炉等设施,居住至今。

  但在2011年,符家三兄弟突然接到了万宁市法院送来的传票和诉状,大半生没有打过官司的符波一下子懵了:“我家在这里已经居住了二十多年,怎么突然盖房子的土地就成了别人的,还要让我们搬走?”

  起诉符家三兄弟的是马坡村第二十村民小组,该小组在递交给法院的诉状中称,符波三兄弟建房用地为该小组所有,属于非法占用。该小组请求法院判令符波三兄弟停止侵害其土地权益,拆除在其土地上修建的瓦房和围墙等建筑物,并恢复该土地原状。

  但符家三兄弟认为,他们建房使用的土地属马坡村委会集体土地,不属于第二十村民小组。经当地政府批准,他们使用该土地建房居住已经有二十多年之久,至今从未有任何个人、单位、组织提出过异议。符波说,在1980年代的农村,村民使用村集体土地并报镇一级政府核准是合法的。再者,退一万步来说,假设侵权成立,就诉讼时效而言,他们的宅基地从被批准同意使用到至今已经远超20年,二十村民小组现在主张权利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镇政府称确权存失误要求国土部门更正

  万宁市法院审理认为,符波三兄弟所使用的宅基地系其向当时所属万宁市长丰镇马坡村委会申请,经村委会讨论同意并经万宁市长丰镇政府审核同意,其提供的宅基地申请使用手续及马坡村委会证明书内容真实、形式合法。而二十村民小组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符波三兄弟使用该宅基地至今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过异议。既然二十村民小组没有证据证明符波三兄弟使用的宅基地权属其所有,则其关于符波三兄弟使用该块宅基地侵害其土地权利的主张就不能成立。据此,二十村民小组起诉符波三兄弟侵害其集体土地所有权并要求三人拆除该土地上的房屋、围墙等建筑物的请求显然缺乏证据,理由不足。

  据此,万宁市法院在2011年11月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二十村民小组的诉讼请求。

  由于不服一审判决,二十村民小组之后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5月,海南一中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将此案发回万宁市法院重新审理,目前该案尚无结果。

  在全力以赴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符波三兄弟还多次到长丰镇政府及万宁市国土局及有关部门进行反映,要求公正处理争议土地的权属问题。

  2013年11月,长丰镇政府在对符波三兄弟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后,发函给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记者了解到,2013年11月,长丰镇政府专门就此事以政府公文的形式,向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说明了相关情况,称在该块争议土地确权过程中存在失误,要求国土部门重新确权。但是,至今没有得到万宁市国土部门的任何答复。

  国土部门称重新确权还要“再等等”

  5月14日上午,长丰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符家三兄弟建房用地一事,确实是经过当时的马坡乡人民政府及长丰镇政府的审核批准,有合法的建房用地手续:“合法建房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2012年,他们在发现该问题后,专门组织人员对此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2004年土地确权时,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当地的情况不是太了解,只能借助村组干部力量。“当时我们镇土地确权工作任务很重,时间紧,在对这宗土地确权时,未能认真地对地面房屋用地进行核实,仅由第20村民小组组长进行指界,将符波三兄弟使用的宅基地一并划入第20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导致现土地使用权人分别属于不同的村民小组集体组织,引起了纷争。”该负责人称,这是他们工作的疏忽,不应由群众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因此他们去函给市国土部门说明有关情况,要求国土部门重新对该盖房用地确权。

  “目前该地使用权登记在第20村民小组的名下,但人家(符波三兄弟)盖房在先,土地确权在后,且有合法的用地手续,应该本着尊重历史原则,尽快予以纠正。”当时参与调查的一名镇政府干部对记者说。

  符波说,为了重新确权的事情,他这几年跑了万宁市国土局无数次,但都没有得到一个确定的答复。

  当天下午,记者从万宁市国土部门了解到,他们确实接到长丰镇政府的“情况说明”信函,但没有做出相应答复。因为马坡村二十队和符家三兄弟的官司还没打完,他们计划等诉讼结束后再进一步调查,以确定土地权属。所以,双方争议的土地到底归谁,还要“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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