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延安讯(记者 赵雄韬)8月5日,洛川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党某因涉嫌强奸女下属,被洛川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8月6日,洛川县委常委会决定免去党某洛川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我们知道这个消息后,非常愤慨,作为政府部门的一把手,竟然对自己的下属做出这样的事,实在让人想不到。”洛川县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据了解,8月6日下午,在洛川县城市管理局干部职工大会上,洛川县委组织部宣布了对党某的免职决定。“当时也没说具体原因,只说因党某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城管局一干部说。
党某今年3月24日被任命为洛川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在这之前,党某是洛川县土基镇党委书记。
据了解,党某是8月5日一大早被洛川县警方从家中抓捕的,当时天还没有亮。
知情人称,8月4日晚上11时许,党某以工作为由,将同在一个单位的受害人从家中叫出,然后开车将受害人拉到洛川苹果现代产业园区附近的偏僻路上,在车上对受害人实施了强暴。“人家女娃还没结婚,让人以后咋办呢。”
昨日下午,洛川县城市管理局各办公室工作正常,有的工作人员正准备上街清理野广告,大家对党某的事情并不知道太多,只说党某被免职了,原因不明。在洛川县政府网站,人事任免一栏中,关于党某的免职只有简单的一句话:经2014年8月6日会议研究决定,免去党某洛川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而仅隔一行,就是党某的任职通知。
华商报记者从洛川县公安局获悉,8月5日,党某被从家中抓获。因涉嫌强奸,6日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