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兴雅苑为何8年办不下房产证?
海口住建部门查实该小区为“五证”不全的违规改建住宅
海南日报海口1月15日讯(记者刘贡)近日《亮见》节目关于海口吉兴雅苑购房者8年办不下房产证案例,成为市民议论热点。记者为此详细了解该房地产项目来龙去脉,症结竟然在开发商拍卖取得了工业用地后,并未变更土地性质,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违规改建成住宅私自销售,因此无法获取房产证。住建部门提醒购房者,买房要看“五证”,不能只听信售楼员的承诺。
吉兴雅苑所在地原为海南民福投资集团公司的工业用房,1992年7月批建为工业厂房。此后,该厂房被抵债拍卖,由海南创新书店有限公司竞买取得。2004年8月,创新书店办理了工业厂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共6层,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同时获取的土地使用证,面积468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创新公司取得工业厂房的房产证及土地证后,于2006年在未办理任何变更申请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将2-6层共1.24万平方米改建为110套住宅私自进行销售。由于违规改建,整个开发建设过程中,创新公司一直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进而不能办理产权总证,更无法将总证分割到购房者名下。
2014年初,吉兴雅苑投诉案例列入海口市领导信访包案处理。经协调,消防部门已认可符合消防安全,规划部门已同意调整用地规划,国土部门已同意先办证后追缴土地出让金,人防部门已同意先办证后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住建部门也委托质量鉴定部门、房屋测绘部门出具质量鉴定意见及面积测绘报告。包案小组协调会也明确,参照海口“遗留政策”处理,先办理房产证,土地出让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再追缴。
但是海口市住建局书面通知创新公司办理房屋用途变更及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时,创新公司却拒绝申请,因而购房者房产证一拖再拖。
为此,购房者要求住建部门“撤销创新公司名下的工业厂房房产证,直接办理住宅房产证至购房者名下”,但撤销创新公司房产证没有法律依据。对于购房者要求履行合同中有“未按期办理房产证明可退房”的条款,住建部门也无权判定。
事已至此,海口市住建局建议由购房者起诉创新公司,要求确认产权及履行办证义务,住建局配合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或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要求直接办证。
海口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海口吉兴雅苑购房者8年办不下房产证,是购房者购买“五证”不全的房产而无法维权的典型案例,值得引以为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