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早上6点多,海南环岛高速临高段,一辆运输芒果的货车突然冒烟起火。在司机跟随消防前去调查的几个小时里,连续来了几拨人,他们带着编织袋、纸箱,忙着挑选好的芒果。而临高交警大队高速中队的民警来了至少5趟,就为了阻止这些村民哄抢芒果。难道,法律对这种哄抢无可奈何吗?

  “哄抢者已构成违法。”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罗荣表示,交通事故后村民哄抢货物之所以频繁发生,与很多哄抢者没有得到相关的法律处罚有关。罗律师称,司机或者货主一旦发现有村民哄抢,可以马上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哄抢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经警方制止无效,警方可以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甚至以其涉嫌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罪等进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