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安徽砀山县文明委在2015年3月下发的倡议书提出,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大办宴席等不良现象。该县官庄坝镇在当年4月举行的千人倡议签名活动中,更是有镇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当场表态,“不收、不给天价彩礼,聘礼控制在3万元以下。”

  甘肃崇信县则从法律角度入手,通过培训使村民在保媒拉纤过程中自觉与“天价”彩礼现象作斗争,从源头预防媒人哄抬彩礼行为。同处甘肃的张家川县还指出了贷款送彩礼的危害,在一次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发放仪式上强调,应向贫困群众讲清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是有借有还、用于发展产业的专项资金,不能用作婚嫁彩礼或其他消费,一经发现,全部收回。

  与倡议不同,四川雷波县西宁管委会出台了明确的规定。2013年12月,当地发布了《关于加强对移风易俗中婚丧等民事活动的引导和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婚嫁中,给女方家礼金在6万元内,彩礼在2.6万元内。女方不得再索要其他现金及财物。超出规定多给的,一经查实,予以没收。

  雷波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江泽明告诉记者,出台这个规定有特定原因。“高额彩礼不但给老百姓带来了沉重负担,还极容易引发男女双方家族之间的冲突。”因此,管委会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彩礼金额上限,并抄送县级相关部门和领导备案。

  在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看来,纵然有高价彩礼致贫现象,但党政机关出台规定并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因为这背后有全国性的婚恋市场形成的深层次社会根源。

  “传统中国的通婚圈大概在方圆20公里内,每个地方都有家庭条件很差的男性娶不到媳妇。”贺雪峰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说,但是今天全国性的婚恋市场形成了,贫困地区的女性不愿留在当地,让沿海地区条件很差的男性也有可能成家,老少边穷地区的光棍却大幅增加。

  贺雪峰表示,虽然因婚致贫值得关注,但制定硬性的彩礼标准并不具备可操作性。农村工作有其特殊性,基层干部推行政策一般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对于高额彩礼这种准社会性的现象,采用运动式的治理方式并不现实。“政府出台限制彩礼的规定也没有法律依据。”

  贺雪峰也强调,不论是彩礼主要交到女儿手中的代际财富转移,还是主要交到女方父母手中的家庭财富转移,都是对男方家庭的极大剥削,给他们造成了很大负担。政府最好还是通过倡议方式,倡导移风易俗,改变人们的婚嫁观念。

  “只要农村性别不平衡继续存在,高额彩礼问题就会延续。”贺雪峰指出,当下中国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人口流动大,农村女孩大量流失,导致农村适龄结婚青年性别比失去平衡。农村适婚女孩缺少,彩礼必然随之推高,这种局面在短期内很难改变。(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杨军、杨彦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