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随后也向民警讲述事发经过。事发当天,小李开车准备去位于昌平区的学校领取毕业证书。行驶到事发地附近时,为了躲避事故车辆,小李说自己向左打了把轮,而很快后面的雪铁龙车超了过来,连续在前面踩了好几脚刹车。小李说自己随即并线,对方也跟着并线,在两车并排行驶时,对方司机摇下车窗骂了小李一句,小李也回骂过去,对方司机干脆将小李别停,并下车理论。

  起初二人也只是对骂,很快张某先动了手,二人很快扭打在了一起,几个回合过后,张某鼻子流血了,随后便倒地不起。

  因过失致人死亡获刑

  庭审中,小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事实无异议,其律师则认为事情应当属于意外事件,小李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予以处罚。鉴于小李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处理,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系自首,且被害人在本案起因中也有一定责任,因此可对小李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小李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