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林森和程可福下葬。

  3月3日,林富祥与人和街道办签订了一份《林森、程可福意外溺水身亡救助协议》,甲方为云阳县人和街道办事处。协议称林森为不慎落水身亡,在乙方自行及时安葬林森、程可福遗体后,甲方一次性救助乙方现金50000元。

  林富祥说,他是不甘心地签了协议,因为他被告知,假如认定是林森自己跳河的,救助拿不到,林森的保险也拿不到,他担心人财两空。但林家人认为,孩子的死亡不是他们的责任,“交给学校刚半年,就出事了”。

  人和中学一名负责人特别强调,给林森家的50000元是救助,不是赔偿,学校没有责任,“是家长和孩子的交流出了问题。”

  林富祥告诉记者,他本来和妻子商量好了,这次回来,妻子程传美就不走了,孩子上初中了,外公外婆带不了,妻子就安心在家带孩子。

  程传美说,她这次真的不走了,要留在家里。林森还有一个妹妹要照顾。(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