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7年7月8日,河南新蔡县男子高某通过中间人将一名30多岁的广西籍女子卖给临河乡单台村村民许某做“媳妇”。双方约定以三万元价格成交,许某给卖家高某付了一万元“首付”。2天后,许某感觉该女子身份不明,相貌一般,就打电话给高某不同意收留该女子。高某答应给该女子找到下家买主后,就退还给许某一万元钱。

  7月12日,高某带着另外一个买家来到许某家,结果该买家也没有相中这女子,随后离开。许某见交易没成功且高某没退钱,而该女子一直嚷着要走,担心人财两空的他随即拨通了报警电话。

  落网后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如实供述了拐卖妇女的犯罪事实。目前,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