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童坠亡亲属诉开发商 天台惹的祸?

昨日,坠楼身亡女童的母亲王女士在法庭原告席低声哭泣。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昨日,坠楼身亡女童的母亲王女士在法庭原告席低声哭泣。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王女士向法庭出示的涉讼房屋天台照片。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王女士向法庭出示的涉讼房屋天台照片。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12岁女童从14层阁楼外的天台上坠亡,亲属以天台无任何防护措施状告小区开发商,索赔130余万元。

  昨天下午,此案在顺义法院开庭审理,被告开发商的代理人表示,女童系家庭矛盾自行跳楼坠亡,与开发商无关,要求驳回起诉。

  女童坠亡 亲属指天台存隐患

  今年4月17日晚8时左右,12岁的女童小花(化名)自居住的房屋阁楼外侧天台坠亡。之后,小花的亲属将所住小区仁和花园一区的开发商仁和日升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仁和日升公司)诉至法院。

  昨日下午2时,顺义法院法庭内,法官宣布开庭后,坐在原告席上的小花母亲王女士便不住低声哭泣。“女儿没了以后,我一直无法正常工作生活”,王女士称自己是单亲妈妈,和女儿相依为命,她因为患有糖尿病,无法再生育。

  “涉案房屋为14层,阁楼房间窗户外侧即为天台,开窗即可从室内进入天台,而天台临空处没有任何护栏或者其他保护措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小花的亲属在诉状中称,即便是在光线特别好的白天,天台也存在坠楼危险,而仁和日升公司在业主装修须知中,还明确规定禁止安装外栏。

  小花亲属认为,仁和日升公司对小花坠亡存在严重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合计130余万元。

  小花亲属的代理律师称,根据相关规定,7层以上楼房阳台净高不能低于1.10米,必须使用防止儿童攀爬的护栏,显然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天台不合格,且不允许业主安护栏。而原告到主管部门查询才发现,从购房起到2014年交付使用,被告开发商至今未取得项目建设规划许可证,没有进行竣工验收等,应对小花的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