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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3网民发布“恐怖分子来海南”虚假谣言被查处

A-A+2014年3月5日07:58南海网评论

  南海网海口3月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高鹏 特约记者 宋洪涛 通讯员 田和新)3月4日,在省公安厅网警部门的指挥下,经昌江、临高、定安警方调查核实并抓获3名造谣的网民,其中行政拘留1人,教育训诫2人。

  3月1日“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事件”发生后,海南省公安网警部门发现了海南个别地区有网民发布相应虚假谣言的行为,省长助理、公安厅长李富林高度重视,立即指示厅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处理,以正视听,稳定社会。

  据了解,3月2日,一网名为“张芙珍”在腾讯微博发表博文称:“12点多在美兰机场抓了两个新疆人,口供说,有人出1个亿让他们来海南暴乱,总共有200多个新疆人,下一步可能是三亚,海口,琼海,酒吧,求扩散!大家这几天都要小心啊。扩散出去!!!明天周一,强烈呼吁政府近段时间加强幼儿园、中小学周边及校内安保工作,为了孩子们的安全……”。

  3月3日,一个网名叫“冰冰”的网友9:51分在腾讯微博发表博文称:“各位朋友,在海口博爱南有新疆人挟持人质,当场让警方暴毙太可怕了,新疆人到达了海口,所有可以看到这条信息的朋友请马上转发,并告诉自己家里人或没有微信的亲人,注意安全第一!!!”

  3月4日,网民“旧梦失职。凌乱一世浮沉”在腾讯微博发表博文,称“恐怖分子以(已)来昌江了,大家请注意,有50名的新疆黑衣服的男子进入了昌江杀死正在逛街那些人,有的人受了伤正在医院拯救中。大家出门在外小心啊”。经昌江警方调查核实,网民“旧梦失职。凌乱一世浮沉”在QQ空间看到类似信息后,为了好玩,将这些信息拼凑编造为涉及昌江的虚假信息,并向外进行转发传播。昌江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现居住在昌江石禄镇的虚假恐怖信息编造、散布人陈某亲处以五天行政拘留处罚。

  经临高、定安警方查实,上述信息是分别是海南临高张某某、定安利某某在其微博转发网友发来的微信好友圈信息。当地警方对上述两名网民进行了教育训诫。两名网民也表示受到了教训,今后不会随便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

  警方提醒公民,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引以为戒,不要从事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扰乱公共秩序、制造社会恐慌的行为,不要轻信、传播未经官方证实、发布的信息,共同维护好海南省的社会秩序。

  链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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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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