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构改革系列图解⑦

  18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

  按照中央有关部署,配合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委和省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不再保留省地方税务局。

  19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将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省财政厅的融资担保管理职责,省商务厅的典当行、融资租赁管理职责整合,组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加挂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综合协调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建设,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

  省政府办公厅不再保留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