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在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好取得明显成效的24个省(区、市)、80个市(州)、120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据了解,通报涉及扶贫领域共三处,我省共有两处上榜。一是我省在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的地方;二是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我省澄迈县上榜。

  通报要求,受到督查激励的地方要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接再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