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11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1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记者注意到,3批次不合格食品是豇豆、黑立鱼,分别由文昌盛世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文昌重兴孙小萍蔬菜摊、文昌佳得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文昌盛世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购进日期2020/10/26的豇豆和文昌重兴孙小萍蔬菜摊销售的购进日期2020/10/27的豇豆,检测项目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克百威,又名呋喃丹,属于高毒农药,是一种广谱性杀虫、杀螨、杀线虫剂,不仅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具有很强的内吸活性。农业部第199号公告明确规定,禁止在蔬菜、果树、茶树和中草药材上使用克百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克百威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克百威不易降解,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文昌佳得福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购进日期2020/10/26的黑立鱼,检测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因与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等疾病。长期食用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据介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移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