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指控黄家光为从犯,可法院一审为什么认定他是主犯?对此,海南高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由于当时业务水平不高,导致认定主犯不当。“当时几刀都捅在致命部位,根据被害人的伤口及鉴定结论,法院改成故意杀人罪,定性没错,但就当时的证据情况,法院直接将黄家光改为主犯,确有不当。”

  “一审开庭前,黄家光表示没钱请律师,但根据罪行,黄家光属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根据当时的司法解释也应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但法院却没有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该负责人表示,当时没能保护好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海南高院还表示,除了以上问题,法院相关办案人员也存在态度不够认真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对于黄家光申诉的处理上。黄家光服刑后一直申诉,2007年1月,省检察院作出的《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驳回了黄家光的申诉,法院也曾两次收到黄家光的申诉函。但在审查过程中,对证据审查不仔细,用来认作定案依据的证据,是一、二审期间未经质证的证人证言。

  谁该为错案负责

  在黄家光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改写其命运的,有两种人不得不提,一是相关办案人员,二是指证黄家光杀人的黄世胜、黄家鹏等人。

  既然无罪,为何认罪?黄家光表示:“那都是警方刑讯逼供所致。第一次被抓时,虽然警方将我在派出所的楼梯脚下铐了一星期,每天凌晨时都会被毒打,但我拒不承认。1996年农历五月初四,警方将我带走,并关押了6个月,我也没有说自己参与了杀人。1998年5月,我被第三次拘留。被抓的当天,办案民警就将我带到红明农场,将我吊在门框上,脚尖仅能碰到地面,棍子、凳子朝我身上乱砸。我被多次打得昏死过去,以致琼山看守所害怕出人命而拒绝接收我。在审问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多次诱供我。他们说‘打你打得多了,再打也不好意思。你不想再受折磨,我们也想早日结案,你就照我们的说了吧。不说你去杀人也可以,就说你跟着别人去围观。当围观的群众有什么罪,你一说我们就结案,你也就可以回家了。’于是,我就照着警察所说的,在供述上签了字。”

  显然,如果黄家光所说属实,相关办案人员需要对此负责。

  记者了解到,目前,海南高院已启动“黄家光案回头看”程序。“待我们把责任厘清,肯定要追责。”海南省高院院长董治良向记者表示,只是目前难度较大,当时参与黄家光案庭审的工作人员几乎都退休了,调查和事实认定都需要时间,最终会依法依纪依规,公正处罚,以儆效尤,杜绝这类案件再发生。

  指证黄家光杀人的黄世胜、黄家鹏等人,也均表示曾受到逼供和诱供。黄世胜接受采访时说:“公安机关逼供,因为受不了他们的殴打就承认了,也供述黄家光参与了此案。”而黄家鹏则说:“当时公安机关怀疑他,把黄家光关了六个月,他供述我们十几个人有的参加,有的不参加,后来我们知道了很恼火,所以就指认他也参与了,实际上黄家光没有参与。”

  对于这种情况,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晖表示,如果证实黄世胜、黄家鹏之前的供述是被刑讯逼供,那么,他们的翻供就不构成伪证嫌疑,但如果他们是主动向公安机关作假证,就可以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黄家光:

  我想过平静的生活

  1994年7月5日,黄家光等一群年轻人的命运被改写——他被牵涉进一起命案;2014年9月29日,黄家光的命运再次改变——他被宣布无罪释放。

  庭审现场,黄家光哭得像个孩子一样放肆,这一天,他等得太久,也付出了太多,他被折腾够呛了,他说他想过平静的生活。

  11月24日上午11时,海南高院立法大厅听证室,该院赔偿办主任吴雄向黄家光和他的律师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黄家光再次松了口气,他看着这份赔偿决定书,百感交集。从当时的笔录可见,黄家光关注的都是一些非常现实的问题,如“我就等着钱打到账户”、“把钱管好,买份社保”、“想过平静的生活,好好过日子”。

  这就涉及到当时海南高院新闻发布会取消的事情。据吴雄介绍,当时黄家光就说,有记者找他,他没什么好谈的,就想好好过后半辈子,特别是赔偿金等事情不想宣扬,要求海南高院不要召开新闻发布会。

  现在,黄家光回到了老家东山镇新岭冲村的家中,但却已永远见不到父亲黄举志了。2013年10月,黄举志意外摔断了左手,卧病在床天天挂念狱中的儿子,茶饭不思,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黄举志为了还儿子清白,一直在奔走申诉,但命运弄人,就在黄家光的案子要出现转机的时候,他却永远地离开了。

  这个家,也没有了他最心爱的女友陈梦。黄家光的女朋友陈梦是他1993年在永发镇工地打工时认识的。两人感情很好。“她到我家里帮忙扫地,帮家人洗衣服,我爸爸让我好好珍惜她。”黄家光回忆说。1996年,黄家光被收容审查,吓坏了这位农村姑娘,但陈梦并没有离开黄家光,而是一直陪伴着他,两人一度谈婚论嫁。但是,黄家光被判“无期徒刑”的消息击溃了陈梦。在看守所,陈梦说:“我等你出来太久了,我们和平分手吧。”此后10多年,黄家光再也没有任何与女友有关的消息。

  12月9日晚,黄家光正在村民家吃饭喝酒,在电话里与海南日报记者交谈良久。黄家光说,现在他的生活还有些混乱,不少人找他,说什么的都有,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过眼下的生活倒是无忧。黄家光说,当庭释放那天,海南高院向自己发放了5000元司法救助金,目前就待国家赔偿决定书生效后,那笔赔偿金到账。

  “我身体很差,先去做个体检,说起这个,我就恨那些刑讯逼供的人,但我已经不恨做假证的人,也许他们也是被打怕了。”这些人都参与改写黄家光的人生轨迹,但黄家光还是想得开的:“人总是要往前看,我要找个老婆生个儿子,好好过日子。”

  案件回放

  1994年7月5日,琼山市东山镇(现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两村的村民因琐事结怨,双方发生扭打,其中一方甚至动用了刺刀、棍棒、锄头等工具。

  最终,这场冲突导致对方一人重伤,一人死亡。

  而后,新岭冲村村民黄家光被列为犯罪嫌疑人之一,案发两年后的1996年6月,他被收容审查,但在同年11月,他又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

  时至1998年5月,他再次被刑拘。两年后,他被法院一审认定为本案的主犯之一,获判无期徒刑。海南高院随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然而,时隔14年,本案却被彻底改写。今年9月29日,海南高院再审宣判,黄家光无罪获释。

  判决书显示,改判的原因主要有两部分:原判认定黄家光参与故意杀人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各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存在的矛盾无法排除;有新的证据可证明黄家光未参与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