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嘣!嘣!”2013年5月13日凌晨1时许,万宁东澳镇分洪墟村民陈某雄家传出两声爆炸巨响,爆炸致使陈某雄家的凯美瑞轿车(已报废)、冰箱、家具等物品严重受损,围墙倒塌约1.5米,附近7户民居的窗玻璃被冲击波震碎或震裂,所幸无人伤亡。事后,万宁市公安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将制造爆炸的陈某川抓获。

  据了解,陈某雄经营了一家餐馆,2011年的一天,邻居陈某川去吃饭却不肯不支付20元的饭钱。为此,两人发生了口角纷争,之后陈某川将陈某雄打成轻伤。事后因故意伤害罪,陈某川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2012年春节前,陈某川刑满释放回家,对被判刑一事耿耿于怀,扬言不会放过陈某雄。2013年5月13日凌晨,陈某川将一个炸药包放在陈某雄家停放在门口的汽车上并点燃,紧接着又点燃另一个炸药包,扔进陈某雄家的庭院……

  近日,万宁市法院依法判处陈某川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判决一次性赔偿受害人财产损失1663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