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日前从海南省审计厅获悉,2014年,海南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审计署对地方审计机关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海南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积极探索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模式,切实发挥保障和监督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监督保障作用

  省审计厅有关负责同志强调,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审计监督的保障作用。

  在今年8月召开的省委六届六次全会上,省委书记罗保铭提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要用好三把反腐“利剑”,其中一把就是审计监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按照中央要求,高度重视和支持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实现审计监督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同时,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也明确提出,要高度重视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把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等内容纳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指出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防范权力寻租、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下发后,省长蒋定之专门做出批示,强调《意见》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为审计工作重要发展指明了方向;要求各级政府要坚决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依法直接领导审计机关的工作职责,全力保障审计工作条件,尤其要狠抓整改,力争审计一个单位,整改一个单位,发展一方经济;同时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遵照《意见》精神,依法履职,放胆依法审计,审计结果和整改成果要规范有序地向社会公开。

  移送案件线索32件111人次受处分

  省审计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护航中心工作,发挥了坚实有力的审计保障和监督作用。一是全面完成国务院和审计署安排的四项重大审计任务。二是保障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任务顺利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为农民办实事”决定,组织策划了对“涉农四项资金绩效审计”主题项目,审计资金21.55亿元,发现问题资金5.03亿元,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严重侵害国家和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时跟踪审计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落地情况;“威马逊”和“海鸥”救灾资金跟踪审计。三是促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公共资金绩效。四是保障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五是促进防范地方金融风险隐患。六是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全省共对101名领导干部(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如涉农审计结果披露后,省长蒋定之专门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部署审计整改,明确“审计整改不能打马虎眼,要一件一件不折不扣落实”,并纳入省政府督办事项。

  省级农业、财政、扶贫等各主管部门做好审计整改,约谈市县部门领导,制定出台了完善扶贫、大棚建设、农综开发资金管理等制度共98项。移送案件线索32件,111人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立案查处38名涉案人员,6名涉嫌人被批准逮捕,追回并上缴各级财政4684万元、拨付滞留资金2026万元、其他整改金额167万元。目前整改工作仍在继续,审计成果还将持续“发酵”。

  主动适应新常态依法独立履行审计职责

  省审计厅有关负责人指出,2015年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依法独立履行审计职责,发挥审计保障和监督作用,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整合全省审计资源,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用好“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两个平台,监督好“资金”、“权力”、“政策”三项内容,逐步实现审计全覆盖,推动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满足新常态、保障新常态”,重点将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促进政令畅通。二是深化财政审计,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三是加大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促进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四是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审计“利剑”作用,推进履职尽责和反腐倡廉。五是加大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审计力度,维护地方经济和金融安全。六是继续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力度,推进建设项目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