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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城门前有人擅收停车费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2013年3月19日【评论0条】字号:T|T

“保安”指挥车主停车“保安”指挥车主停车

商报讯 (记者 吴静 实习生 金少娟 摄影报道)17日下午,海口的陈先生在新华南路的宏州电器城门前停车半小时,没看见任何收费公示,“保安”收取3元停车费不说还拒开发票。

没有收费公示停车还要交3

      17日下午3时许,陈先生开车来到新华南路的宏州电器城购物,将车停在了电器城门口,半个小时之后回来拿车,被“保安”告知要收3元停车费。陈先生交了停车费后要求开发票,保安却说:“人家5元都不要发票,你3元还要发票。我有发票就是不给你。”陈先生听后很生气。争执了半天,最后“保安”拿了一张明珠广场的停车发票给他。陈先生觉得奇怪,为什么在新华南路停车给的是明珠广场的停车发票?追问之下,“保安”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随后,陈先生找来宏州电器城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这名“保安”不是电器城聘用的保安,至于是哪里的保安,他也不清楚。陈先生这才注意到,附近没有任何停车费用公示,但不管是汽车还是电动车都一律收费。“我看这就是个乱收费点。”

未公示看管车辆收费行为属违法

      当日下午5时许,商报记者来到宏州电器城门前,看见一名身穿灰色写着“保安”制服的男子正在指挥车辆停靠。记者上前询问,该男子言辞闪烁,一会说自己是电器城的保安,一会又说是其他地方的保安,最后恼羞成怒拒绝采访。

18日下午,宏州电器城的办公室主任陈海亮告诉记者,门前的停车处并不归他们管理,顾客将车停在那里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几名看管车辆的“保安”不是电器城的工作人员。因之前经常发生电动车被盗事件,所以电器城外场负责人找来朋友帮忙看管车辆。他表示会尽快和城管部门申请,对门前的停车场进行正规化管理。

海口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这种没有任何收费公示看管车辆的收费行为是违法的,市民可以拒绝交费。如果权益受损,可以拨打投诉电话,他们会派专门的人员过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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