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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智障女疑遭邻居性侵怀孕 竟由村委会调解(图)

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2013年6月21日【评论0条】字号:T|T

被性侵的智障女小晨被性侵的智障女小晨

  原标题:17岁智障女疑遭邻性侵怀孕 竟由村委会调解

  家住海南省东方市新龙镇新村的小晨(化名)是一名17岁的二级智障女孩,前段时间她突然“肚子疼”,结果到医院检查却发现已经怀孕近百天。她的父亲陈先生为此又急又气,经过细致询问,得知女儿遭到了一位40多岁的邻居“骚扰”。之后这名邻居给了1200元钱希望陈先生带女儿把胎儿打掉,在被拒绝后又要求村委会出面调解“协商”,并愿意赔偿6万元。但律师认为,此事已经构成刑事案件,村委会不该调解。

  智障女怀孕近百天

  6月20日,在新龙镇新村陈先生的家里,这位年近40岁的父亲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他出生于1996年的女儿小晨是经东方市残疾人联合会鉴定为贰级智力残疾的智障女,平时都是他在家里照看女儿。“前一段,女儿一直嚷着肚子疼,刚开始我以为是胃疼,也没有在意,后来发现她也不来月经,就带她到市人民医院检查。”

  陈先生拿出了那份医院检查单据,这份诊断日期为5月24日的检查报告单显示小晨宫内早孕约10周。女儿“怀孕”的结果让陈先生大吃一惊,在他返回家里的当晚,他向辖区的新村边防派出所报了案。

  疑遭邻居性侵 村委会出面“调解”赔6万

  据陈先生介绍,在报案的当天,陈先生经过细致询问,得知女儿遭到了一位40多岁的邻居“骚扰”一次。后来闻听风声的邻居找到了陈先生的亲戚,给了1200元钱希望陈先生带女儿把胎儿打掉,可是这位亲戚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婉言拒绝了。

  据陈先生回忆,这位“坐不住”的邻居随后找到了村委会,大概是27日晚上,在这位邻居老婆的陪同下,几位村委会班子成员来到了陈先生家里,做他的工作要协商解决此事,提出了5万元的赔偿标准,最后没能协调成功。

  “两三天后,也就是5月30日,村委会的干部再次来到了我家,最后签署了一份协议书,我们都摁上了指纹,盖上了公章”。陈先生拿出了这份协议书复印件,记者看到第一句话为“XX人和陈先生女儿小晨为男女关系”。第一句话为什么这么写?陈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来协调的村干部讲既然事情协商妥了,便说写得好听些。

  警方介入 律师说法

  记者从这份协议书中看到,对方一次性补偿给陈先生6万元人民币后,对此事不再负任何责任,同时陈先生也不再影响对方日常生活,并配合对方到相关部门撤案。这份5月30日签订的协议,本来约定当天下午便支付6万赔偿,可时至今日,陈先生一直没有等到赔偿款。

  那么,新村村委会为什么要出面“调解”此事?新村村委会主任张某对此的回答是,事发的当事人为邻居关系,村委会不希望他们因此事导致邻里关系破裂才出面去调解,并称村里之前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村委会也曾出面成功调解。

  记者在案发地辖区新村边防派出所了解到,陈先生报案时,派出所已受理此案,并且高度重视,做了相关材料,目前还在进一步收集证据,对于案情的具体进展则不方便透露。

  北京大安律师事务所李清理律师说,按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案件明显已经构成刑事案件,应由司法机关处理,村委会不应“调解”。(记者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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