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临高县调楼镇边防派出所接到一名60多岁阿婆的报警求助,称自己不慎将装有2900元现金的花布包裹弄丢,希望民警能帮助寻找。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位阿婆以卖猪肉为生,钱是在从菜市场收摊回家的途中丢失的,阿婆赶到派出所时急得满头大汗,说包裹里面的钱是自己一个月摆摊赚来为孙子上大学准备的学费。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发动群众沿途寻找,从一个小孩口中得知被摩的司机符某捡走,于是带着失主登门拜访。 “没有,我没有捡到钱。”第一次,符某矢口否认捡到钱。“我只捡到一个包裹而已,我把它丢在路边了。”第二次,民警带着见证人再次登门,符某还是不承认。无奈之下,民警带着失主以及几名村委会干部第三次登门,符某一开始还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归还。在民警与几名村委会干部的不停劝说下,符某才同意意归还,可提出的条件却让在场的人哭笑不得。“钱是我捡到的,我也不能亏呀,我拿出一半还给她,另一半就当给我的报酬好么?”符某说。“你看这阿婆也不容易,你就当做善事把钱还给她,她等着给孙子交学费呢!”在民警的苦苦劝说下,符某将钱如数归还给了失主。
民警提醒,根据民事法律规定,捡钱不管多少,都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如果数额巨大,拒不返还,那就涉嫌非法侵占罪,要接受刑事处罚。(记者 罗清锐 通讯员 林春 丁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