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民注意啦,包括建设工程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权、就业失业登记、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等35个事项的申办,不用再到海口市一级部门申请,所在辖区即可办理。记者18日从海口市审改办获悉,海口市将35项行政权项下放到各区、各开发区。
35项行政权项下放
7年下放161项行政权项
据了解,所下放的权项中含: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0项,行政处罚事项1项,一般管理事项4项。本次权项下放,是海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海口市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部署,从4月下旬开始筹备,经过多方调查摸底、组织收集整理、二次征求意见、相关部门协调、市长专题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多个环节后实施的。
在新一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海口市将强区扩权,市级权项下放列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减放并举、依法下放、权责一致、提高效能”的原则分步分批扎实推进。据了解,海口市近几年分别于2007年下放54项,2008年下放11项,2012年下放34项;2013年下放27项,加上本次下放的35项共计达161项。海口市审改办有关人员介绍,本次权项下放后,市、区两级将于12月上旬之前将100多项权下放给云龙、演丰两个城乡统筹示范镇。
市级部门不得变相审批
执行不力还可收回
海口市要求,各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坚持依法下放、权责一致、提高效能的原则,研究并及时处理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做好相关衔接和监管工作。各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承接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到位,避免出现承接落空或不到位现象。市政府各部门不得再以备案、核准等名义对已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进行变相审批。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海口市要求市一级政府各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下放行政管理事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各区整改。如各区整改不力,导致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无法正常实施,社会效果差的,市政府相关部门可提请市政府批准依法收回下放的行政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