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是社区居民议事、解决社区矛盾、开展社区组织活动、服务居民的重要场所,但是目前海口市164个社区居委会中,服务场所达到最低300平方米标准的只有28个,仅占总数的17%。
为了破解这一“窘境”,海口市于日前出台了《海口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办法》,为服务场所的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海口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办法》规定,海口的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将按照每一百户不低于三十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总户数低于一千户的,建筑面积不少于三百平方米,总户数超过四千户的,建筑面积不超过一千二百平方米。对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建设主体及经费保障方面,《办法》规定“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由市、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此外,《办法》还对市、区人民政府出资建设或者购买、租赁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经费保障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