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准备骑车离开。南国都市报记者石祖波摄二人准备骑车离开。南国都市报记者石祖波摄

  近日,家住海口海甸岛海岛春天小区的业主李先生很是郁闷,11月初刚买的新电动车,11月16日才上牌照,没想到不到半个月就被小偷惦记上了。11月29日,他将电动车停在小区保安亭门口,大白天就被人“顺走”了。而小区的监控则清楚地记录了整个过程。

  小偷盗走电动车仅用2分钟

  11月29日中午12时许,李先生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保安亭门口(电动车停车区),下午5时许,当他下楼查找电动车时却发现,新买的电动车不见了。正在值班的保安陈先生当场发现小偷,却未能制止小偷盗窃行为。

  12月3日,记者通过调取小区监控视频发现,11月29日下午4点38分,两名男青年骑着一辆黑色电动车进入小区,将车停在李先生的白色电动车旁,蹭了一下电动车后两人走进小区巡视,此后回到电动车旁坐在花坛边抽烟,环顾四周之后,4点40分两人各骑了一辆电动车离开小区。两人进出小区整个过程仅约2分钟。

  保安“发现了但没追上”

  在整个视频监控过程中,让人奇怪的是,在两个小偷离开监控范围仅仅几秒钟之后,一位白发老人出现在监控镜头当中,随后该老人跟着跑出了镜头监控范围。

  “经过了解,正在执勤的保安陈先生已发现异常,并且当即喝止小偷,还追出小区外,可惜没追上,让小偷跑掉了。”对此,小区物业邓主任3日向记者表示,小区聘请老人当保安有自己的考虑,但并不影响小区的安保。

  小区住户反映,视频当中的白发老人就是小区当天下午值班的保安、一名退休职工陈先生。记者了解到,该小区保安当中有三四名年迈退休的保安,大都已经六七十岁。

  “小区物业为省钱,请退休老人当保安,小偷当面推走电动车,保安却无力进行阻拦,物业方应该负责。”李先生提出质疑。

  业主说物业没负起监管责任

  “每个月的停车管理费照交,可停在保安亭门口的电动车大白天竟被小偷盗走,执勤保安发现异常,却未追到小偷。”气愤之极的李先生要求物业方负全责,却遭拒绝。

  而对李先生电动车被盗一事,物业方邓主任认为,物业收取管理费,负有监管职责,业主李先生没有对电动车加锁,才导致了电动车被盗,为此,物业方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目前,双方仍在进一步协调。而事故发生后,警方已经介入,并调取了监控录像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