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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2月5日在海口举行。会议号召,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推进法治海南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全会指出,要深刻理解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深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精神,切实扛起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担当。要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深刻理解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深刻理解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纪检监察工作要聚焦主业主责,坚定不移地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在法治的框架内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听招呼、守规矩,对党忠诚、能打胜仗,扛得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当;要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上,保持查办案件和整治庸懒散奢贪等“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做依法治国的模范执行者和坚定维护者。

  全会要求,当前在依法治国被确立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成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背景下,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法治海南进程中带头实践,做出表率。要培育法治素质,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制约和监督权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严管党治党。

  全会强调,要用高标准严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干部必须适应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心态思路,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履行好。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结合正在开展的“对党忠诚、严守纪律、秉公执纪”专题教育活动,学思践悟,做到政治上坚定、组织上服从、行动上坚决,勇于创新不停步,行使权力不偏向,遵守纪律不走样,用心尽责,无私奉献;要把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价值观,严格按照党的章程办事,按纪律办事,按法律办事;要把提升履职能力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有准备有把握之仗”、“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战斗力;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