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南海网、三亚新闻网记者从三亚市旅游委获悉,三亚市旅游委对近日发生的一起旅行社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涉事旅行社被责令改正并罚款五万元。
据介绍,2014年11月20日下午,海南海世界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胡震武在带团过程中被游客殴打,报警后被送往医院。当晚,数名导游集结在三亚市公安局门前,打出“严惩打人凶手,维护导游合法权益,还我导游尊严”的横幅。三亚市旅游委行政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会同公安干警将其劝离。11月22日,在三亚市公安局天涯派出所调解下,游客跟导游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达成和解,双方不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案件发生后,三亚市旅游委迅速对案件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发现涉事旅行社和导游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三亚市委、市政府对旅游市场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严管重罚”的原则,三亚市旅游委对涉事旅行社及导游进行了严厉处罚。
导游介绍自费项目时,有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嫌疑。
发生殴打事件后,导游胡震武立即向全团游客退还所收自费项目款项,及时中止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不给予行政处罚。但其涉嫌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影响恶劣,要求旅行社内部加强管理教育,建议由省旅游委在全行业进行通报,予以警示。
旅行社委托导游收取自费项目的费用,有擅自改变行程的嫌疑。
导游胡震武及时退还费用,未带领游客进入自费景点,其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不给予行政处罚。但考虑到旅行社的主观过错,建议由省旅游委在全行业进行通报,予以警示。
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旅游产品和服务,构成违法事实。
海南海世界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实际住宿的酒店为凤凰镇“三亚龙云商务酒店”,经核实,该酒店是一家未经消防许可的不合格旅游住宿供应商,不能进入我省电子行程单管理系统。旅行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规定。同时,三亚龙云商务酒店与团队电子行程单上标注的住宿酒店“三亚海虹大酒店(四星,含早)”不符,旅行社主观上存在故意欺瞒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电子行程单上弄虚作假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电子行程单的多项规定,社会影响比较恶劣。
涉事旅行社被罚五万元
鉴于海南海世界旅行社在2013年11月曾安排五个团队入住四家均没有消防验收合格的酒店,违法了《旅游法》规定,曾被处以“责令改正、罚款七千元以及对直接责任人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综合考虑,该旅行社多次违反《旅游法》同一条规定,屡错屡犯,情节严重,给予从重处罚。
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对其处以责令改正,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