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廉政网陵水12月29日消息,近日,陵水县纪委监察局对全县16名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公职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邱进文通报了全县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营业性活动的情况。约谈要求16名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公职人员要严格按照省、县的整改内容和要求,认真对存在的经商办企业问题开展整改,限期整改。同时,要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禁止在8小时之外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容易导致政企不分、精力分散、滋生腐败等问题。
对此次约谈后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继续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公职人员,县纪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目前,陵水县已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存在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的公职人员要在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