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以来,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相继查处一批违法犯罪行为,收缴一批野生动物及制品,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26日凌晨5时许,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各行动小组在后安镇农贸市场查扣红斑水鸡、斑鸠等鸟类21只(20只活体,1只死体),传唤涉案当事人1名;在县城突击检查酒店10家,查扣红斑水鸡、斑鸠等鸟类105只(活体23只,死体82只),以及獴类(活体3只,死体3只)、狸类(活体9只,死体1只)等疑似野生动物,传唤涉案当事人3名。

  另外,12月15日,文昌市森林公安局突击检查文城镇文岭路50号一出租屋,当场查获吴某非法收购的一批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活体、死体共计79只。其中,查扣果子狸活体13只,水蛇活体2只,鼬獾(猪仔狸)死体20只,水鸡死体30只,苍鹭死体14只。目前,吴某因涉嫌非法收购野生动物被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