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前,全国各地全面深化改革如火如荼,海口市作为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试点,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之中。昨日,商报记者从海口市政府获悉,海口市委、市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勇于创新、敢为人先,频出各项改革举措。
规范行政事业收费 29项
海口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5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7项,搁置行政许可事项53项,搁置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项,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39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7项。据统计,海口市在新一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精简事项的结果是: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1019项缩减为306项,减少70%。行政许可事项由430项缩减为152项,减少65.7%;非行政许可事项由290项缩减为27项,减少90.7%。
2014年,海口市大幅压缩审批服务期限。据统计,市级45个职能部门,承诺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法定办理期限为5101个工作日。现承诺办理期限是法定期限的25%,是原承诺办理期限的50%。全市45个部门精简后需要提供申报材料3038份,精简材料1992份,精简率为40%。
海口市通过清理规范,取消、免征、搁置行政事业收费事项29项。基本上实现所有收费在市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完成。
在新一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海口市分两批共下放事项62项,其中第一批下放27项,第二批下放35项。
分两批推出 107项便民措施
2014年,海口率先在国内实现市、区、镇街三级所有事项网上申报,全面推行先审后验模式。涉及市、区、镇街所有事项,进入海口市网上服务大厅,既可申报,又可阅读浏览办事指南,还可以下载申报审批服务表,实现办理全过程网络沟通互动,服务市民面面俱到。
海口市委、市政府将倾听民声,重点关注和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难点问题,列为海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分两批共推出107项便民措施。其中,7月推出第一批51项,11月推出第二批56项。
至2014年9月底,各区政府服务中心和职能部门、所有镇街、所有村居全部实现与海口市党政办公内网联接。区级规范后的事项共有154项,镇(街)共有事项63项,村(居)共有事项51项。区、镇街、村居各级全部规范审批服务期限、申报材料、服务表格、政务服务内容信息等。
各部门相继出台部门第一批监管清单,监管清单包含监管事项名称、监管事项编码、监管对象、监管依据、监管内容、监管措施、监管公开形式、监管主体、实施监管部门、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