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来自地方国资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2日向记者透露,所属省市的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已经成形,报国家相关部委审批后将陆续进入实施阶段。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明确今年将推进所属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记者了解到,相比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是员工平均薪酬的7到8倍,一些省市将会“卡得更严”。

  改革方案一季度末前上报

  记者梳理31个省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发现,已有北京、上海、湖南、河南、广东、重庆、甘肃、内蒙古、黑龙江、山西、宁夏、云南、海南等22个省份明确,今年将对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进行改革。

  “方案已在省里获得通过,并报到人社部审批。”一位熟悉情况的地方国资系统全国人大代表告诉记者,方案是参照此前出台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并结合地方实际所做,“预计大约一个月后就会对外公布并进入实施阶段。”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人士此前曾向记者透露,根据中央部署,紧随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中央部门所属企业以及省属国有企业薪酬改革将于今年内实施,各地具体改革方案须在一季度末以前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后实施。

  有些国企负责人平均降薪超30%

  那么,即将开始的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将会涉及哪些人?薪酬标准又将如何确定?记者了解到,今年初开始实施的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主要涉及中央企业中由中央管理的负责人,包括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监事长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改革后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

  与之相仿,地方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也主要集中在各省份国资委负责监管的国有企业母公司层面,所涉及人群主要是企业党组班子成员。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磊说,事实上包括海南省在内,各省省内国企行业情况不一,有的国企负责人目前薪酬与员工平均工资差距在10倍左右,有的也就7倍左右。但改革后普遍都会降低到7倍以下。

  不少国企系统人大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粗略计算,改革后一些地方国企负责人薪酬或将平均下降30%以上,而且一些省份将会比央企“卡得更严”。

  同时推进用人制度改革

  记者注意到,一些地方比如上海、广东等四省市的政府工作报告,在提出薪酬制度改革同时,还明确将推进包括“选聘职业经理人试点”在内的用人制度调整。

  根据广东此前印发的实施方案,将参照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情况和广东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形成合理规范的企业负责人薪酬体系。同时,这轮改革中将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市场化方式来选聘国企高管。

  “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不是一个简单的升降概念,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才是最终目的,是升是降应该按照企业参与市场的程度区分对待,对于完全竞争性企业,它的劳动力是商品,薪酬应该由市场决定,由责任传导,按效益考核。”全国人大代表、江西铜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李保民说,当然,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是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