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将制定符合省情具体细则,进一步改善城区河流、饮用水源地水环境

  海南将根据“水十条”开药方

  治愈海口三亚城区“臭水”

  南国都市报4月17日讯(记者党朝峰)“别让黑水挡了旅游城市的景。”日前,央视曝光三亚内河排污口污水直排、水体氨氮致癌物严重超标等现象。南国都市报也于近期多次接到市民有关海口电力沟明沟段黑水发臭污染环境的投诉。海口和三亚城市建成区小河流被污染问题已困扰多年,随着国家出台“水十条”,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对解决这一城市难题起到有力推动作用。

  “黑臭水天天往河沟里流,而且还穿过整个市区,最后又排进海里,不仅给环境带来直接损害,而且让居住在河两边的人天天都闻着臭味,早就该彻底解决了。”家住海口滨海大道电力沟明沟段旁的王阿姨说。对于国家出台“水十条”,王阿姨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付诸行动,整治好河流污染问题,为海口和三亚营造良好的形象。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我省有关部门多年联合治理,目前海口和三亚地区的几条大河流水质情况已经有了极大改善,但流经市区的一些小河流,因为城市人口和规模的增加,加上一些地下涵洞的存在,一直是整治水污染的一个难题。

  “国家现在出台了‘水十条’,从整治目标来看,力度是非常大的,将对海口和三亚两个地级市,改善城区水环境有着极大地推动作用。”污防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水十条”刚出台,目前还未接到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今后将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我省省情的具体细则,进一步改善我省城区河流、饮用水源地及近海区域的水环境。

  “水十条”主要指标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