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女销售主任侵占公司16万元 二审领刑四年

  郑小燕(化名)是海口中某伟业商贸公司员工,从2008年被任命为销售主任后,负责超市促销员管理、下单、对账、结款等工作。沉迷赌博的她利用与超市结款的职务之便,侵占公司共计16万余元。6月17日,南海网记者获悉,海口中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郑小燕,女,1972年出生于海南省儋州市。从2004年11月起被聘用为海口中天伟业商贸公司员工。2008年7月郑小燕被任命为海口KB销售主任。2011年1月7日至1月28日,郑小燕利用其与超市结款的职务之便,五次将收取的公司货款共计164349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开销及赌博。

  原审法院认为,郑小燕利用其担任海口中天伟业商贸公司销售主任职务之便,将公司财产共计人民币164349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郑小燕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减轻处罚。其在案发后已全部赔偿了公司的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法院判决郑小燕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宣判后,郑小燕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口中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郑小燕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产共计人民币164349元非法占为己有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近日,海口中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