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奥迪冲向夜宵摊致一死多伤,无证司机借车时车主在场被判担责
朋友借车借出去怕爱车受损不借又怕伤感情
网友:都烦恼
办个事、接个人,没车还真不方便。而家人、朋友之间借个车开,也是常有的事。可是,借车之前,您是否对可能发生的事有足够的意识呢?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交通法庭获悉,据粗略统计,该院办案的交通诉讼案件中,涉及借用车辆的约有15%。借车并不必然导致什么。可是,如果你连驾驶证都没有,就不要开口向朋友借车了。要不,就要像去年那辆失控奥迪车上的肇事司机一样,累人累己。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南国都市报记者何慧蓉 通讯员崔善红采写
案例1
借车给无证朋友驾驶,酿车祸车主也要担责
2014年5月27日凌晨,海口和平北路省中医院斜对面,一辆银灰色奥迪车突然冲向人行道上的夜宵摊,当场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事后,据海口交警支队通报,肇事司机吴城逃逸5个多小时后自首。警方表示,吴城无证驾驶,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吴城并非肇事奥迪车的所有人。车主谭宏称,他不认识吴城。事发前,他将车辆借给了一个有驾驶证的朋友柯雄。但是,柯雄却私自将车辆借给了没有驾驶资格的吴城。因此,他虽然是车主,但在这起事故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事实是否真的如谭宏所说呢?吴城承认,他是跟柯雄借的车。但柯雄给出了完全不一样的答案。柯雄表示,自己在案发前已经把车辆还给了谭宏。案发当天,他请了谭宏、吴城唱歌。凌晨的时候,吴城表示要借车办事,便从谭宏手里将车借走。
该起事故造成一死多伤。死者是一名50多岁的男子,未婚,有个年迈的母亲。另外还有一对夫妻等7名伤者。事后,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吴城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及7名伤者无责任。因为没得到相应的赔偿,死者的母亲及6名伤者(一人未提起诉讼)先后向海口龙华区法院提起诉讼,将吴城、柯雄、谭宏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追讨损失。其中死者的母亲符红英索要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66万余元,6名伤者也根据伤情追讨4千多元到14万余元不等的赔偿。
吴城、柯雄、谭宏都牵涉其中,究竟谁该为这起事故买单?海口龙华区法院认为,吴城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是侵权人,应赔偿各原告方的损失。柯雄明知吴城没有驾驶证,还将车辆转借给吴城,作为车辆的临时管理人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柯雄转借车辆时,车主谭宏也在场,但并未表示反对,谭宏对其车辆未尽到谨慎的管理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3人的过错,法院酌情认定柯雄对吴城的赔偿责任承担50%的连带责任,谭宏承担30%的连带责任。
海口龙华区法院先后对该起事故导致的七宗索赔官司作出判决,符红英被判应得赔偿56万余元,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赔偿8.5万元,另外47.6万元由吴城承担赔偿责任,柯雄对这47.6万元承担50%的连带责任,谭宏承担30%的连带责任。至于6名伤者,在交强险赔付之余,吴城还需承担2千多元到10万余元不等的赔偿责任,柯雄、谭宏分别对吴城的赔偿款承担50%、30%的连带责任。(涉案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