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
9月21日,海口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关于“涉案财物保管费用由作出扣押决定的交警部门承担”的规定,免收周延在金鹰公司停车场的停车保管费用;即日起对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扣押的交通事故车辆,不再向当事人收取保管费;责成市公安局纪委对反映停车场收费是否与交警有利益关系的问题进行调查;责成海口金鹰交通清障服务公司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加强交通事故民警的业务培训。
关于“停车场乱收费”
[事件]
群众投诉反映,海口市的五指山路段、山高小学路段、中山南路段的交通比较混乱;此外,海口市玉湖宾馆、椰树集团门前等地方存在停车乱收费、占道停放的情况。
[处理]
海口市公安局党委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被媒体曝光的交警支队美兰大队、琼山大队、龙华大队予以通报批评,各扣绩效20分,责令限期整改;给予交警支队美兰大队交通管理的当班副大队长黄远彪、管辖路段代理中队长刘德存,琼山大队交通管理的当班副大队长肖师平、管辖路段中队长石成潮、吴少云,琼山大队停车管理的副大队长卢业益,龙华大队停车管理的副大队长郑海兴“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问责,各扣绩效50分,责令做出公开检讨。
关于“出租车不愿打表”
[事件] 有海口市民投诉称,在港口、车站、机场等地,出租车不愿打表收费、拼客现象比比皆是。
[处理] 海口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周友乾履职不到位,未能有效遏止此类现象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问责;
执法队员李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当解决而不及时解决,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调离工作岗位”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