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纠风回顾

  处理情况:秀英分局负责王文琪被骗案件调查工作的副局长卓学智指导工作不力、造成案件久拖不结,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问责;长流派出所执法不规范,所长陈奕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免职”问责;长流派出所分管刑侦工作副所长刘明天、民警林弘鼎具体负责该案办理,不认真履行办案职责,负有直接责任,给予两人2015年度考核评定“不称职”和“通报批评”问责;秀英分局法制科科长吴敬群、副科长崔飞具体负责案件材料审核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案件久拖不予立案,负有直接责任,给予两人“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问责。

  采取措施:责成秀英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限期破案追赃。

  事件二:“天价”停车费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关于“涉案财物保管费用由作出扣押决定的交警部门承担”的规定,免收周延在金鹰公司停车场的停车保管费用。

  采取措施:责成市公安局纪委对反映停车场收费是否与交警有利益关系的问题进行调查;责成海口金鹰交通清障服务公司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加强交通事故民警的业务培训。

  事件三:惠民停车场乱象呼吁监管

  处理情况:交警支队与城管部门联合执法,对违规停车场进行查处。龙华交警、城管对涉事商铺进行批评教育,拆除了这些地锁。

  采取措施:市交警部门对对违规停车场进行整治,杜绝乱收费的现象,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对全市停车场进行排查,公布了五批需整改的违规停车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不断规范停车场秩序。

  事件四: 交通乱象何时休?

  处理情况:交警支队美兰大队、琼山大队、龙华大队予以通报批评,各扣绩效20分,责令限期整改;给予交警支队美兰大队交通管理的当班副大队长黄远彪、管辖路段代理中队长刘德存,琼山大队交通管理的当班副大队长肖师平、管辖路段中队长石成潮、吴少云,琼山大队停车管理的副大队长卢业益,龙华大队停车管理的副大队长郑海兴“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问责,各扣绩效50分,责令做出公开检讨。

  采取措施:加大对交通乱象点的巡逻管控力度。

  事件五:“特殊通道”监管有无底线

  处理情况:海口港务分公司总经理欧阳汉、副总经理吴运智负有领导责任,给予两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海口港务分公司秀英客运轮渡公司经理林文茂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职为副经理处理;海口港务分公司秀英客运轮渡公司轮渡服务部经理李日华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撤销行政职务处理;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纪检监察室监察大队大队长吴川玖同志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理并调离岗位;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杜刚负有监管工作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小岸负有监管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行政记过处理。

  采取措施:市交通港航局责令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做出整改,完善旅客登船的作业流程,联合海南省港务公安局对拉客仔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对公司内部员工是否存在与拉客仔内外勾结的问题进行排查。

  事件六:“黑车”真的管不了吗?

  处理情况:市交通港航执法支队大队长陈海升思想麻痹,没有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问责,同时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信息中心投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麦倩丽、王雯颖、林翠翠,服务意识不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问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副局长蒋文淇和市交通港航执法支队支队长魏天明,对交通港航执法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第六条之(二),由市政府给予“诫勉谈话”问责。

  采取措施:市交通港航执法支队针对有关问题开展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群众对“黑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处理内部协调机制,根据车辆营运规律,针对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组织执法力量,进行有效打击。

  事件七:出租车违规运营谁来管?

  处理情况: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周友乾履职不到位,未能有效遏止此类现象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问责;执法队员李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当解决而不及时解决,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调离工作岗位”问责。

  采取措施:市交通港航局开展整治,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黑车和异地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采取措施:市交通港航局开展整治,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黑车和异地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