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烟草局昨召开听证会,对《海口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规划(草案)》进行说明

  中小学校门50米内不准卖烟

  本报讯 昨日上午,海口市烟草专卖局召开听证会,对《海口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布局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说明和听证,《规划》规定烟草经营户最短间距20米就可以设店经营,放宽对残疾人、下岗职工、应届毕业大学生等特殊人群申办条件。听证会邀请海口市人大、政协、司法等部门的专家及经营业户代表作为听证代表参加听证,并对《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记者 韩建东

  无固定经营场所不能卖烟

  《规划》规定以下情形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1、无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2、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具备安全措施保障,不适宜经营卷烟的。3、生产、销售、存储、运输有毒有害以及容易造成卷烟污染物品的场所。4、经营场所位于幼儿园、中小学校内部及中小学校出入口可通行距离50米半径范围内的。5、党政机关内部及政府明令禁止经营卷烟类商品的场所不予设置。6、属于水果、水产、蔬菜、小商品等大型批发交易市场内的。

  车站机场根据规模设零售点

  对于经营场所,《规划》规定:1、城区街道两侧、乡镇主干道两侧零售点之间的距离不少于20米,乡镇非主干道两侧或对面的零售点之间的距离不少于30米。2、开放式住宅小区零售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20米,封闭式住宅小区每150户设置1个零售点,150户以上每增加100户可增设1个零售点。3、车站、码头、机场、港口、公园、旅游景区等大型公共场所可根据流量及规模设置3-5个零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