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参保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海口市户籍未参加新农合、职工医保的居民;海口市辖区在校在册的未参加新农合的大学生、中专生、技校生、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含非本市户籍人员);非海口市户籍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参加海南省或海口市职工医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且在海口市居住的;往年已登记参保今年续保的居民。按照海口市现行的居民医保报销规则,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医保个人年度最高报销金额为22万元,也就是一年最高可以报销合规医疗费用37万元。据了解,海口市人社局社保卡管理中心目前正在推进社保卡发放工作。从明年1月起,社保卡将是海口地区参保人进行医保报销的唯一凭证,定点医疗机构将不再接受现金支付。在海口市内医院就医,凭卡办理入院、结算、报销;在海口市外或省外看病住院,先用社保卡在医院刷卡,拿回执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