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房地产业稳增长实施意见满25周岁单身族可申购限价房

  海南日报海口11月12日讯(记者单憬岗 刘贡)为进一步规范购房入户条件,加大房地产优惠力度,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今天审议通过《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稳增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包括鼓励琼籍华人华侨回乡置业定居、调整限价商品房限购条件等内容,以持续促进海口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

  《意见》提出,继续实施本省户籍居民购房入户政策,加大西海岸片区、江东片区购房入户(含产权式酒店)扶持力度。优待境外原籍为琼籍的华人华侨回乡置业定居,简化相关手续,予以国内居民同等待遇。

  《意见》称,取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和改进外商投资房地产管理。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可按照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

  《意见》要求,规范预售行为,增加商品房有效供给。建设项目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给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