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公文的自述
原本,我只需要走700米,10分钟可以到达
但是,我却走了足足260天
我,是一份海南省政府作出的公文。我的旅程,要从位于三亚市新风街的三亚市政府,到位于河东路的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这段路程大约是700米,如果一个人步行的话,10分钟可以走到。但我从今年2月份出发,一直到11月13日才到达目的地,足足走了260天。这期间,除了与我关系密切的三亚东成农业开发公司负责人李应坼先生急得跳脚外加万分不解外,也许没有人关心过我的去向和下落。下面,来听听我的故事吧。
□南国都市报记者汪承贤 文/图
主角身份:
琼府复决【2014】13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旅程:
三亚市政府→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距离:700米
所用时间:260天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呈批单显示,三亚市国土局收到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的时间是2015年11月13日。
我的孕育
公司土地使用权被收回
两次评估价相差2700万元
三亚东成农业开发公司是在三亚注册的一家企业,已经在三亚种植芒果等热带水果多年。2009年前后,该公司先后取得了位于三亚市凤凰镇凤凰路上的两块土地,其中一块为园地,面积27.3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为三土房(2009)字第01342号,约合409亩),另外一块为住宿餐饮用地,面积3.3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为三土房(2012)字第000014、000015、000016号,约合45.9亩);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
三亚东成农业开发公司负责人李应坼告诉记者,2013年3月,三亚市政府作出第71期专题会议纪要,确定由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以下简称三亚市国土局)牵头有偿收回前述两块土地的使用权,凤凰镇政府和三亚市土地储备中心配合做好补偿工作。随后,三亚市土地储备中心和三亚东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协商,共同委托海南汇德土地房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前述土地进行评估。汇德评估公司在2013年9月作出的评估报告对前述土地的估价为1.83亿元。双方对这一评估结果均未提出书面异议。2014年1月,东成公司接到三亚市国土局的书面通知称,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费参照该份评估报告执行。